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福村微度假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邀请函为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点: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37.9398万元。主要内容:设计:滨水木栈道、游船码头等的设计及优化(含效果图),地面铺装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本项目的需要,收集工程勘察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勘探、取样、钻探、试验、物探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监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5年1月24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直接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千元整(¥13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等多种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172号二楼;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cn)发布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172号二楼
联系人:小李******
双福村微度假项目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