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61,509.85元
采购需求:
******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761,509.8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院设备 | 医用液态氧 | 1,282,989(立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4,682,909.85 | - |
1-2 | ******医院设备 | 40升瓶装氧 | 60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 |
1-3 | ******医院设备 | 15升瓶装氧 | 12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 | - |
1-4 | ******医院设备 | 10升瓶装氧 | 90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 | - |
1-5 | ******医院设备 | 40升瓶装二氧化碳 (食品级) | 9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25,200.00 | - |
1-6 | ******医院设备 | 40升瓶装高纯氮 | 3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 | - |
1-7 | ******医院设备 | 10升瓶装液氮 | 12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 ②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则提供双方的委托营运合作协议,委托方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受托方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4)提供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5.供应商获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6.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 ******/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一点击“项目采购”一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一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5)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名 称:******医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商住楼A栋三楼303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家俊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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